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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法制办公室召开《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办法》专家论证会

2013年12月12日上午,南宁市法制办召开《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办法》专家论证会,邀请了自治区法制办李福海、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黄春秀、广西法学会蓝晨、广西社科院罗国安、广西大学黄健荣、广西信用研究会杨智丹、广西崇泰律师事务所潘波以及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魏征等多位专家,对《办法》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和论证。
社会信用体系的形成,单靠社会、市场自身力量的发展,所需时间长、见效慢,因此,南宁市政府正在尝试探索,如何利用政府掌握的资源,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加快促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
自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要求后,我市就开展了对南宁市建立现代社会信用体系的探索,同年,我市发布了《南宁市建立现代社会信用体系规划》。2008年,从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入手,出台了政府规章《南宁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并在这几年间逐渐积累数据、总结经验,我市目前已建立了南宁市信用信息系统,对全市各政府部门、司法部门及公用事业服务机构的信用信息资源进行整合,也为社会信用体系提供了数据支撑。可见,南宁市创新社会治理,构建信用体系势在必行,而个人信用信息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将个人信用信息纳入我市信用体系建设框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2013年,国务院出台了行政法规《征信业管理条例》,对经营性征信机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以及提供服务等内容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但《征信业管理条例》也明确了条例不适用于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为履行职务进行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意味着国家机关以及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单位在对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保存、使用方面的管理仍是法律规范的空白地带。基于上述考虑,形成了《办法》文本,着重从整合、监管政府掌握的信息资源出发,对国家机关以及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单位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获取的个人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监管进行了规范。
论证会上,各位专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充分发表意见,会议气氛热烈,专家们主要围绕以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是《办法》制定的必要性的问题,有专家指出,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已有许多城市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建立了信用建设体系,我市《办法》的出台是大势所趋。也有专家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政府在诚信社会构建的过程中应做的是以结合审批服务等手段对信用优良的主体开通绿色通道等方式鼓励社会诚信体系的自我发展,而非政府直接介入信用信息的征集、使用过程,《办法》应该着眼于政府如何促进征信业发展的角度更为合适。对此,市法制办、市信用办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办法》重在对国家机关以及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单位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获取的个人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监管进行规范,是对政府掌握的信息资源的管理,是我市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一个层面,不意味着政府介入、妨碍征信业的发展,至于政府如何引导、鼓励、促进征信业发展,是我市诚信体系建设的另一层面的问题,两者并不冲突。
二是个人信用信息的界定问题,专家们提出,信用信息的信息量大,很难明确哪些信息是与信用必然相关或无关,《征信业管理条例》中也谨慎的避开了“信用”一词,而其他地市的立法经验各自对信用信息界定的概念、范围都各不相同,因此,对个人信用信息的概念应当进一步深入研究。
三是关于个人信用信息征集范围的问题,专家们指出,个人信贷信用信息已被个人商业信用信息包含,无需分成两种信息;其次,个人基本信息和个人社会公共信用信息的来源和管理渠道应当由政府及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而个人商业信用信息则应交给市场,由金融机构、商业机构以及征信机构等去征集、管理、使用,政府在这个层面上更多的应当是引导、监督,而非直接征集、使用这部分的个人信用信息。对此,市法制办、市信用办的有关领导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办法》重点在于对行政机关、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以及公用事业服务机构在履职过程中形成的与个人信用有关的信息进行征集,通过市信息系统平台的整合,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社会管理的目的。这部分的信息也包含一定的个人与商业机构、金融机构等机构形成的商业和信贷信息。而对于金融机构、商业机构、行业协会方面所掌握的个人信用信息,市信息系统也并不拒绝这部分的信息,对这部分主体掌握的信息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而非硬性要求进行征集。因此,为了考虑个人信用信息征集范围的完整性,才将个人商业信用信息和信贷信用信息包含在内。
四是关于对个人优良信用信息或者严重不良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布的问题。专家们建议市信用信息征集服务机构公布的信息种类应当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可以公开的信息种类相衔接。
此外,专家们还对信用信息保存起始期限、《办法》与其他有关行政法规间衔接、信用接续、征集程序等问题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